| 01. |
民國三十九年十月成立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下分六課、四室、二股、一隊及三分局(桃園、中壢、大溪)。 |
| 02. |
民國四十年一月增設山地警務股。 |
| 03. |
民國四十四年七月桃園分局新建辦公廳舍舉行落成典禮。 |
| 04. |
民國四十七年七月楊梅分局成立,轄楊梅鎮、新屋鄉。 |
| 05. |
民國五十六年十月大溪分局新建二層辦公廳舍落成。 |
| 06. |
民國六十七年七月本局舊有廳舍原在桃園市中正路舊遠東百貨公司址,因秋隘簡陋、不敷使用,發包興建。 |
| 07. |
民國六十九年四月本局新廳舍竣工,堂構軒敞,侖奐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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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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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局本部增建四樓辦公廳舍及直屬隊寢室落成啟用。 |
| 09. |
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大園分局蘆竹分駐所暨消防小隊、蘆竹鄉戶政事務所新建辦公廳舍落成啟用。 |
| 10. |
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增設平鎮分局,原平鎮分駐所改為派出所。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大園分局海湖漁港駐在所因南崁溪受海砂淤塞嚴重,無法使船筏進出,自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一日正式裁撤。 |
| 11. |
民國八十五年五月成立龜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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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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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七年一月消防隊改隸縣政府,成立消防局。 |
| 13. |
民國八十七年八月成立八德分局。 |
| 14. |
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修編增置主任秘書,設置少年警察隊。 |
| 15. |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成立鑑識課。 |
| 16. |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成立龍潭分局。 |
| 17. |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五日警政大樓落成啟用。 |
| 18. |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成立蘆竹分局。 |
| 19. |
本局目前編制局長一人負責主持全縣治安維護工作,三位副局長襄贊之,局內設七課(行政、保安民防、訓練、後勤、戶口、外事、鑑識)、七室(秘書、督察、人事、保防、資訊、公關、會計)、五隊(刑警大隊、保安警察、交通警察、少年警察、婦幼警察)、二中心(勤務指揮、民防管制)、外設十個分局(桃園、中壢、平鎮、楊梅、大園、大溪、龜山、八德、龍潭、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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